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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

先看课文中的一句话:

郤子曰:“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
课文的注释说:“难:用作意动,‘把……看作难事’的意思。免:用作使动。”
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是古代汉语中非常常见的一种语法现象。这两个术语最早是由陈承泽在《国文法草创》中提出的,他称为“致动用”和“意动用”,之后很多的古汉语语法著作都提到这两个术语,但也有学者提出这两个术语的设立并不科学。下面节引转述几家观点,供同学们深入了解和思考。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
2.3施事宾语
2.3.1动宾→使宾动
动宾结构内部含有表使动的语义关系,这是陈承泽先生首先在《国文法草创》中指出的。称为“致动用”。后来的语法书或称致动用或称使动用,它表示在主语的支使下,宾语发出该动词谓语所表示的动作,宾语又可叫做使动施事宾语。
一.动词使动用法的起源很早,可以从甲骨文中得到例证。杨树达先生《积微居甲文说》《释从犬》一文言之甚详。仅就杨文择举一例:
其从犬廿?禽又狼?(殷契粹编九二四片)
“从犬”,使犬从我,从者为犬。
象这种及物动词作使动用法的情况,很不容易辨认。因为及物动词本来就可以带宾语,如何辨认它所带的是受事宾语还是非受事宾语呢?受事宾语是动作的承受者,使动用法所带的宾语往往是动作的发出者。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说使动用法的“动宾”中,宾语是受事宾语而不是施事宾语,这种“动宾”可转换为兼语式而基本意义不变。
不及物动词的使动用法在古代汉语中大量出现。它们比较容易辨认,因为它们一般不带宾语,如果带了宾语,往往就是使动用法。
二.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形容词活用作动词带宾语。表示在主语的影响下使宾语出现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状。
三.名词活用作动词。这样的“动·宾”表示在主语的指使下宾语称为该名词所表示的人或物。
四.数词也可活用作动词的使动用法。表示在主语的指使下,宾语具有该数词所表示的数量。如:
庾仲初作《扬都赋》成,以呈庾亮。亮以亲族之怀大为其名价,云:“可三二《京》,四三《都》。”(世说新语·文学)
“三二《京》”:使二《京》(后汉张衡有《西京赋》和《东京赋》)成为三京。“四三《都》”:使三《都》(西晋左思有蜀、吴、魏《三都赋》)成为四都。意即使《扬都赋》和《西京赋》、《三都赋》齐名并肩。
五.方位词活用作动词的使动用法。表示在主语的指使下,使宾语具有方位词所表的方向。如:
我疆我理,南东其亩。(诗·小雅·信南山)
“南东其亩”:使田亩间的道路和地埂南北向或东西向。
2.4主题宾语
2.4.1动宾→“视宾(为)动”或“以宾(为)动”,“认为(宾)动”
很明显,这种语义关系也含着兼语式,但它与“使动”类不同的是,“使动”类动词主要表示客观上的实际行动,而本类主要表示主语主观上认为宾语具有谓语动词所表示性质和状态。宾语又可叫做意动宾语。
意动用法的“动宾”又可分为两类:
一.主语主观上认为宾语具有谓语动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实际上不一定具备)。这类用法的动词主要由形容词活用,还有少数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
(一)形容词这种意动用法也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指出:“卜辞的“吉”字在文法上和意义上本来毫无动作,但也可以用它作动词,如《佚》894‘王吉兹卜’”(103页)“王吉兹卜”的意思是,“王认为这个卜辞吉”,很明显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二)动词的意动用法,如:
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孟子·万章上)
冬,葬晋景公,公送葬,诸侯莫在。鲁人辱之,故不书,讳之也。(左传·成公十年)
“鲁人辱之”:鲁人认为这是耻辱。
二.主语把宾语代表的事物当作作动词用的名词指示的事物要对待。这类动宾中的动词主要由名词活用。与上类不同之处是,这类用法不仅限于主观上的看法,还含有某种处置,某种行动,带来某种事实。因此有的学者主张把这类“动宾”从意动用法中分出,另立一类“处动”用法,即表示处置之意。我们虽然认为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因两种用法在表示主语的主观看法上有共同之处,都是意动用法,应属于大同小异。因此在意动用法内部分为两类。
毋金玉而音,而有遐心。(诗·小雅·白驹)
孔颖达《正义》说:“谓自爱音声如金玉,不以遗问我,而有疏远我之心。”意即不要把你的声音当做金玉(而疏远我)。
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左传·宣公十四年)
“鄙我”:把我国当作他的鄙野。
(此书1992年由语文出版社出版。引用部分节自下编“句法”、第二章“动词谓语句”、第二节“动宾结构”,中有删节。)
刘又辛《使动、意动说商榷》:
刘先生的文章从实践和理论两方面论证“使动”、“意动”两个术语并无必要设立。
一.从实践方面看,这些被称为使动用法、意动用法的活用词,都可以用与之相当的词语来直译;而且两者比较起来,直译法往往更符合原文的意思。
(1) 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上》)
(2) 君子正其衣冠。(《论语·尧曰》)
刘先生认为二例都有使动用法和一般活用两种解释。第一个句子可解为“是以君子使庖厨远也”和“是以君子远离庖厨也”;第二句可解为“使衣冠正”和“整顿(整理)其衣冠”,这两种解释都有差异。第一句根据《颜氏家训》的旁证,第二句根据京剧中“正冠”和现代汉语“正一正帽子”的说法,刘先生都认为以后一种解释为更好。
(3) 大王必欲急臣,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4) 庄公寤生,惊姜氏。(《左传·隐公五年》)
刘先生认为,直接译为“逼迫臣”和“惊着了姜氏”比解为“使臣急”和“使姜氏惊”要好。
还有一种句子,刘先生认为虽然符合“使动用法”的条件,但是却和全句的句式相矛盾。例如:
(5) 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史记·陈涉世家》)
(6) 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论语·先进》)
(7) 择天下之士,使称其职;居天下人,使安其业。(柳宗元《梓人传》)
按照使动的说法,“辱之”是“使之辱”,“足民”若解为“使民富足”,那么,“令辱之”和“可使足民”就要解为“使使之辱”和“可使使民富足”。这里两个“使”字打架,古今语法都没有这种句式。例(7)的“称其职”和“安其业”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词的解释只能采用直译法。
再看意动用法的例子。
(8) 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战国策·齐策》)
(9)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礼记·礼运》)
按照意动说,“贱之”的“贱”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贱之”就是“以为(认为)他贱”。但“贱”也可以直译为“贱视”。揣摩原文的意思,孟尝君并不是认为他贱,而是看不起他,至少是没有重视他,所以没有待以宾客之礼。这后一种解释比意动说要好得多。第二句的问题更明显。“亲”字这里指父母,“亲其亲”的意思是孝敬自己的父母,“子其子”是抚爱自己的子女。若用意动说,“亲其亲”、“子其子”就成为“认为其父母为父母”,“认为其子为子”,就和原文的意思大不相同了。
二.从理论方面看。刘先生引用了朱熹对“在明明德”的第一“明”字的注释:“明,明之也;明之者,使之明也。” 他说:
从语法结构分析,“明之”是动宾结构,“使之明”是兼语结构。从词性讲,“明之”的“明”是形容词活用为及物动词;“使之明”的“明”仍是形容词。“明之”解为“使之明”是句法问题;而“明明德”的第一个“明”字则是词的活用。陈承泽氏的致动用,实际上是用一个转换了的句式来给一个活用实词当做命名的根据。这从理论上说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词的活用归根到底是词法方面的问题,不是句法上的问题。为了解释和翻译这类活用的词,一般地可以用另一个同源词和同义词加以直译;但有时因为没有与之相当的词语,也可以用转换句式的办法。句式转换以后,和原来的句式不一样了,但意思则一样。用这种办法来解释和翻译古书中的一些活用词,是完全可行的。比如,“项伯杀人,臣活之”这个句子,“活”字是自动词活用为及物动词,意思是“救活”。也可以解释为“臣使之活”(姑且承认意思没有变)。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以此为根据,反转来说“臣活之”的“活”是使动用法,那就不太妥当了。
三.刘先生还将这一问题拓展开来:
词的活用现象是非常复杂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把它转换成各种不同的句式。如果把可以转换为“使之”的词叫做使动用法,把可以转换为“认之为”的词叫做意动用法,那么,照此类推,除使动、意动这两个名称外,还可以立出许多名目来。例如:
(10)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先”、“后”两个形容词活用为及物动词,用变换句式的办法可译为“以国家之急为先”、“以私仇为后”。但是这个“以……为”不是意动,再把它译成白话,则是“把国家之急放在前面,把私仇放在后面”;如果按照陈氏的办法,可以把这类活用动词叫做“把动用法”。又如:
(11) 其仆曰:然则君何不相之?(《吕氏春秋·期贤》)
这一条高诱注说:“何不以段干木为辅相也”。这个可译为“以……为”的词,也不是意动,而是用段干木为相的意思。因此这一类词又可建立“用动”这个名目。又如:
(12) 楚白公之难,有庄之善者,辞其母,将死君。其母曰:“弃母而死君可乎?”(《韩诗外传》卷一、二十一章)
“死君”可解为“为君而死”。这两个句子中的“触”、“犯”、“死”几个活用为及物动词的自动词又有人把它叫做“为动用法”。又如:
(13) 楚左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素善留侯张良。(《史记·项羽本纪》)
这个“善”字也是形容词活用为及物动词,“善留侯张良”可转换为“与留侯张良善”;按照前例,又可定名为“与动用法”。
(14)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的先后生于吾乎?(韩愈《师说》)
这两个“从而师之”的“师”,现在都说是意动用法,可以解为“以之为师”。又可解为“拿他做老师”或“把他当老师看待”。按照前例,又只好叫做“把动”。
刘先生的结论是:
用“使动”、“意动”这一套名目称呼一部分活用词,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而且此例一开,可以建立一长串类似的名目;会凭空增加人们学习古汉语的不必要的负担。
(此文收在刘又辛《文字训诂论集》,中华书局1993年。)

蒋绍愚《使动、意动和为动》:
蒋先生的文章是针对上引刘文而做的。蒋先生同意刘先生的部分观点,认为有一些通常所说的“使动”、“意动”,其实是普通动词。有的是对原文的误解,如“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上》)的“远”是远离的意思,不是使庖厨远。有的在古代是及物动词,后来变为不及物动词,如“秦王恐其破璧”(《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的“破”在古代是及物动词,“破璧”是一般的动宾结构,不是使动用法。有的是一般的名词活用做动词,不是“使动”或“意动”,如“然则君何不相之”(《吕氏春秋·期贤》)的“相”是“拜……为相”的意思,既非“使动”,也非“意动”。还有的形容词、动词的使动用法已经固定下来称为一个新词或新义项,如“距关,勿内诸侯”(《史记·项羽本纪》)的“内”和“左右以君贱之也”(《战国策·齐策》)的“贱”,都不必说是“使动”或“意动”,可以直接译为“容纳”、“轻视”。
但蒋先生认为仍然应该保留“使动”、“意动”这两个术语。因为:
(1)很多使动、意动不能用“直译法”来翻译。如:
《论语·先进》: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孟子·公孙丑上》:武丁朝诸侯。
《孟子·告子上》: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
《荀子·劝学》: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
《孟子·梁惠王下》:匠人斲而小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无法直译的词相当多。
(2)从理论上说,使动和意动最根本的特点氏改变了句中的语义语法关系。
这里蒋先生引进了动词配价的概念。动词有的是0价;有的是1价,只和施事或当事联系;有的是2价,和施事、受事都有练习。“价”也称“向”,因此可以把联系施事和当事的向叫“前向”,把联系受事的向叫“后向”。一般动词处在“主语+动词+宾语”位置上时,通常其“前向”和主语连接,“后向”与宾语连接。而使动、意动处在“主语+使动/意动+宾语”位置上时,其“前向”不和主语连接,而和宾语连接,这和它在句中的语法关系不一致。
比如上举“求也退”中,从语法上看,“退”的主语时“求”;从语义上看,“退”的前向联系的也是“求”,是它的主语。而在“故退之”中,从语法上看,“退”的主语是隐含的“吾(孔子)”;从语义上看,“退”的前向联系的是“之(仲由)”而不是“吾(孔子)”,是它的宾语而不是主语。
所以使动、意动不仅仅是词法问题,也牵涉到动词和主语、宾语间的语义关系。这种特殊的现象仅仅用“词类活用”来说明是远远不够的,有必要设立“使动”、“意动”两个术语。
至于“为动”、“把动”、“以动”等名目,蒋先生认为这些名目有的是从动词和宾语之间的关系着眼的,有的仅仅是从翻译的角度着眼的,无论哪一种情况,动词和主语之间的语义联系都没有变化,因此没有必要另立名目。
(此文收在徐时仪、陈吾云编《语苑集锦——许威汉先生从教五十周年纪念文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

补充参考文献:
陈承泽(1922)《国文法草创》,商务印书馆1982,北京。
蒋绍愚(2001)自动、他动和使动,《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三辑,商务印书馆,北京。
李佐丰(1983)先秦汉语的自动词及其使动用法,《语言学论丛》第十辑,商务印书馆,北京。
—— (1994)先秦的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中国语文》第4期,北京。
—— (1996)古代汉语教学中的使动和活用,《中国语文》第2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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